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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师范专科学校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育实习是师范教育事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重要方面,是为中等学校培养合格师资的重要一环,是全面检验和提高师范院校教育质量的必要措施。为了确保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师范教育条例(草案)》,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育实习能使实习生从中认真学习到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提高教育质量的经验,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教师工作,增强从事党的教育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 教育实习是学生把平时所学的教育理论、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实践的教学活动。通过实习使学生初步熟悉中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培养学生独立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章 实习要求
第四条 每个实习生按实习计划,必须进行课堂教学与班主任工作实习以及书写教育调查报告等。
第五条 课堂教学实习,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和课外活动等。实习课程一般不少于8节。
第六条 班主任工作的实习,主要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独立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搞好日常班级管理工作与家访等。
第七条 教育调查主要了解实习学校的历史、现状、特点、办学经验;了解实习学校先进事迹和教育经验;了解班级的情况、特点;重点了解和研究12名中学生学习情况、特点和心态。每个实习生实习结束时,必须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调查报告。
第八条 每个实习生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必须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因故不能参加实习的,要办理请假手续。凡缺勤在二分之一以上者,将在成绩评定时以不及格论处。
第三章 实习时间
第九条 教育实习时间的安排,专科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本科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集中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最后一学期。
第十条 教育实习时间具体安排为8周,见习时间一周至一周半。
第四章 实习生
第十一条 每个实习生必须服从实习学校、实习课程、实习班级的安排。
第十二条 实习生必须尊重实习学校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意见,尊重实习学校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十三条 实习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生,又是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虚心求教,严守纪律,为人师表,出色地完成实习任务。
第十四条 实习生要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试讲。每课教案要在上课前三天送原任课老师审批;未经批准的教案,一律不准上课。要上好每节课,用普通话授课,用规范汉字板书。
第十五条 实习生要了解班级,熟悉学生,切实制定好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并送原班主任老师审批;未经批准的班级计划不得自作主张搞班级活动。
第十六条 凡对某事物、事件、问题,特别是办学经验和先进教师的事迹,实习生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有目的的调查研究,最后写成调查报告。
第五章 实习纪律
第十七条 实习生应按规定参加实习,如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第十八条 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学院与实习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的实习者,需向实习学校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不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十九条 服从领导,虚心接受原任课教师、原班主任的指导,及时请示汇报,绝不允许实习生在中学生面前批评、议论实习学校的领导、教师和职工,对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应通过带队教师反映。
第二十条 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爱护公共财物,借用物品及时归还,损坏东西照价赔偿,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
第二十一条 实习期间不许谈情说爱,更不允许和中学生谈恋爱。
第二十二条 实习生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踏实、善始善终,与实习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搞好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 实习期间,实习生如有违纪行为,一律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实习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实习成绩
第二十四条 实习生的课堂教学、教育调查与班主任工作等主面的实习成绩,分别由实习学校原任课教师和原班主任评定。
第二十五条 教育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经考核,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成绩和思想表现都突出。
良好:经考核,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成绩和思想表现较突出。
中等:经考核,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成绩和思想表现中等。
及格:经考核,基本上能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思想表现一般。
不及格:经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不及格:
1、备课不认真。试讲不合格;
2、讲课的思想性、科学性有严重错误的;
3、教学不得法,致使多数学生听不懂者;
4、在班主任工作实习中,发生较严重的偏差和事故;
5、实习态度不端正,思想表现差,有违犯纪律现象出现;
6、教育调查不认真,调查报告与实际不符或未完成调查报告者;
7、因事、病请假在1/2、旷课在1/3以上者。
第二十六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实习态度(含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遵守纪律,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能力等方面情况),一般通过实习生自我鉴定与实习小组签署意见后交指导教师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师范专业学生除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减免部分实习任务外,都必须参加教育实习。无实习成绩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第七章 实习学校
第二十八条 实习学校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育思想较端正,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并具有较好的校风,教育质量较高。
2、领导力量较强,有一定数量能胜任指导教育实习的教师。
3、学校有一定规模,交通方便,具备实习生的食宿条件。
第二十九条 实习学校确定一位分管教学的领导,担任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选聘教师担任实习生的指导教师。
第三十条 实习学校具体负责安排好实习生班级与课程,安排好实习生的生活与办公地点以及向实习生介绍学校概况,组织有经验的教师介绍教学与班主任工作经验等。
第三十一条 建立实习生任课资格审批制度,确保实习课堂教学的质量。实习学校根据每个实习生在见习期的表现以及备课、试讲等情况,进行任课资格审查,填写任课资格审批表。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课。
第三十二条 对有条件的实习学校,特别是教育实习基地,可试行评选优秀实习生制度,以推进教育实习工作的良好开展。
1、名额:一般按实习生数的10—20%而定。
2、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师工作,勇于开拓创新;
(3)热爱实习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志;
(4)严守纪律,遵守公德,为人师表;
(5)实习工作认真,实习成绩优秀。
3、评选办法:由实习组推荐,校实习领导小组(或实习学校)审定。
4、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称号填进实习成绩考核表。
第三十三条 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实习生请假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实习结束时,实习学校教导处出具出勤证明。
第三十四条 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指导教师和校领导对每个学生撰写评语,并按标准评定实习成绩。
第三十五条 对重视教育实习,管理规范、指导效果好,连续接纳三年以上教育实习任务的实习学校,可由该实习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与安康市教育局研究,授予该校“安康师专教育实习基地”铜牌。
第八章 实习指导
第三十六条 各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对教育实习有正确的认识和较强的责任感;
2、对指导实习生开展教育实习具有一定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和扎实的基础知识;
4、熟悉中学实际,并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知识。
第三十七条 指导教师应协助贯彻教育实习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实习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任课指导教师主要指导实习生备课、审批手续、听试讲、听课等,并检查教学效果,组织教学评议以及指导教育调查研究等。
班主任指导教师主要审批班级管理工作计划,并指导实习班主任工作。
第三十八条 实习结束,各指导教师按实习考核标准对每个实习生撰写实习评语,评定实习成绩。
第九章 组织领导
第三十九条 教育实习工作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各系分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具体负责。
第四十条 各实习学校由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指导教师代表(组长)、学校带队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教育实习领导小组,领导教育实习工作的开展,协调好各种关系。
第四十一条 各实习学校按实习专业与人数建立若干个小组,设正、副实习组长各一人,配合带队教师,协助指导教师组织本组实习生,开展教育实习活动;关心组内同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本组同学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各项活动。实习组长必须记好教育实习日记,每次记录全组人员在实习期间的主要事件,并在实习结束回校交教务处备查。
第十章 实习经费
第四十二条 为确保教育实习工作的开展,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拨给实习专项费用,确保教育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十三条 实习期间带队教师按实习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往返差旅费,并计一定的工作量,发给相应的津贴。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师范生教育实习。不尽善之处在实施中不断修改补充。
第四十五条 本试行条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安康师范专科学校教育实习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教育实习工作,逐渐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保证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适应基础教育和经济建设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教育实习是高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对学生进行教育学能力初步培训的基本形式;是对学生进行热爱教育事业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教育学习,使学习的教育教学能力得到锻炼,为将来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打下基础。同时,也是对我校教育质量的一次全面检查,为今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教育实习的具体任务:
1、通过教育实习,帮助学生了解基础教育特别是初中教育和实际情况,进一步树立和巩固学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和为发展基础教育而努力奋斗的专业思想。
2、使学生了解和初步掌握中学有关课程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规律,培养学生独立进行教学工作的技能、技巧和方法;了解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与任务。
3、使学生认识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和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方法,培养学生独立进行教育工作能力。
4、加深学生对教师职业及道德修养的认识和体会,强化学生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和奉献敬业精神。
5、检查我校办学方向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为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深化教改,取得反馈信息,提出具体事实依据。
二、实习的内容
1、了解实习学校的工作
听取实习学校负责同志及有关同志的情况介绍,了解(1)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及教育教学工作计划;(2)有关课程的教学、教改情况;(3)实习班级的有关思想教育情况;(4)少先队、共青团和学生各种课外活动组织情况。
2、观摩课堂教学和教育活动
观摩实习学校的示范教学和原班主任组织进行的教育活动,并听取他们的经验介绍。
3、教学实习
一个学生必须讲课8~15节。每节课教应编写教案,进行试讲,课后进行评议。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分别进行课堂教学评分,每个学生至少应有两次以上成绩评定的记载。
4、班主任实习工作
实习生在某班进行教学实习,即可在该班进行班务学习。具体内容是:(1)由实习生在原班主任指导下,主持进行一次以上的教育活动,如班会、团队活动或课外小组活动等;(2)由原班主任指定该班一个学生,并提供其材料,指出其问题,让1~2名实习生进行了解和初步教育,最后写出简要报告,提出对该生的教育意见。或在原班主任指导下,由实习小组了解一个班集体,通过分析,综合写出简要报告,提出这个班集体的努力方向。
三、实习的要求
1、教学实习的要求
实习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如下的教学程序。
(1)备课:实习生要独立钻研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目的及教材的重点、难点,在此基础上写出教案。教案在个人钻研和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要认真修改,上课前两天送指导老师审批。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在整个实习期间应对学生的教案,课堂讲授分别进行三次以上的评分。
(2)试讲:实习生在上课前必须进行试讲,通过试讲检查备课情况,培养讲课能力。试讲一般由带队指导教师主持(个人应多次练习),同一个实习组成员必须参加,试讲后要及时评议。实习生要根据评议意见,不断提高讲课水平,试讲不合格者,不能上课。
(3)讲课:实习生上课前,对课堂一切必备的教具,应仔细检查,不得遗漏,讲课必须运用普通话,必须突出重点,分散难点,条理清楚,主次分明。要启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注意培养能力。避免唱独角戏,要很好把握时间,避免松紧不均的现象,保证按时下课。
(4)听课与评议:实习生正式上课时,同一学科的实习生必须在带队教师组织下相互听课,作好听课记录,讲课后要及时认真地开好评议会,根据实习生的意见,进一步研究教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5)作业批改与课外辅导:实习生必须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写出评语,进行讲评。课余,实习生要尽量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他们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解答疑难,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要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注意教书育人。
(6)实习生要根据自己的教学情况,及时写出教学笔记或日志。
(7)根据实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实际,在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实习生要主动争取担任教改任务和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参加到教学改革到实际工作中去,以获取教改的实践经验。
2、班主任实习工作的要求
(1)主持一次集体活动:实习生的这一活动,一定要根据原班主任或团队的工作计划进行,一定要事先写好计划,明确活动目的,拟订计划要照顾学生年龄特征,不要增加学生负担,计划要请原班主任签字后后可执行,活动完后,要作评议总结。
(2)了解一个学生:了解个别学生的目的,是为了对学生明确地、深入细致地进行思想教育,同时培养实习生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情感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内容包括:健康状况、学习情况、思想表现、生活行为和品行情况以及家庭情况等;了解的方法是日常观察、侧面了解研究有关书面材料、个别谈话和家庭访问等。
(3)了解一个班集体:了解班集体的目的在于锻炼实习生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知识,分析、概括和解决问题的技能技巧,从而有利于进行教育工作。了解班集体应在全面了解的基本上,重点突出地了解一两个问题。了解方法是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对全班学习进进有关系统地观察,研究学生的作业,听各科教师上课,找有关人员谈话和参加学生集体活动等。
实习生不论从事那项了解工作都应针对问题,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最后写出报告,送原班主任审阅。
3、实习生写实习日记的要求
每个实习生把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的心得、体会以及感受及时地写成实习日记,以巩固自己在教育、教学能力方面的思想认真方面取得的收获。
四、实习时间及其安排
教育实习时间定为八周。
第一周校内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学校动员,讲明实习的意义和要求;实习和组织工作及分配教学任务;在学校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前几节课的编写教案和试讲工作;与实习学校联系,进一步落实有关准备工作等。
第二周前半周为见习阶段。主要工作有:听取实习学校有关情况介绍;阅读有关资料;观摩指导教师的示范教学和班务教育活动;备课和试讲等。
第二周后半周至第八周前半周为实习阶段。进行教学和班主任实习工作,这是整个实习工作的中心。
第八周后半周为实习总结阶段。实习生写出个人实习小结,小组逐人评议,作出实习鉴定。回校后由系组织交流、汇报,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实习生。
五、组织指导机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指导,地区成立实习指导委员会。各县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各实习点学校成立实习指导小组。我校成立实习领导小组。
地区实习指导委员会由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长、师范科长、师专一名副校长、教务处长、总务处长、各系(室)主任组成。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是:(1)负责制定教育实习计划;(2)选定和调整教育实习点;(3)检查指导各县的实习工作;(4)解决处理实习中有关重要问题。
各县实习指导小组由县文教局长、实习点学校校长、师专带队教师组成。指导小组的职责是:(1)安排好实习生的食宿及办公设施;(2)确定实习班级和实习指导教师。(3)确定各课程和班务实习工作的计划及进度日程;(4)审定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生成绩的评定。
我校实习领导小组由校长、教育处长、总务处长、各系(室)主任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本届实习的组织安排和工作计划;(2)深入实习中学了解实习进展情况;(3)检查指导和处理解决实习中的全局性问题。
六、带队教师的职责
1、与实习学校联系,安排好食宿,做好有关见习、实习活动;
2、做好学习生政治思想和日常管理工作,带领学生学习实习的文件;
3、组织、指导实习生编写教案、课前试讲、讲课、听课、课后评议、成绩评定及班主任实习工作等,全面掌握实习进程,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4、组织、指导实习生进行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项工作。
5、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6、认真负责地了解每一个实习生的情况,作好该点上的实习总结工作。
7、注意收集学生在实习中的反馈信息,提供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
8、负责解决实习过程中实习生遇到的教学、生活、安全、路途的返往等方面的事宜。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妥善处理实习有关财务事宜。
七、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学校学科指导教师职责
(1)向实习生介绍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和实习对象的有关情况;
(2)组织示范教学活动,供实习生观摩,介绍教学经验;
(3)指导实习生备课、编导教案,审查教案
(4)指导实习生课前试讲,参加听课、主持评议会,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5)评定实习生的教学成绩(包括评话及等第)。
2、实习学校班主任指导教师职责
(1)向实习生介绍本班级的情况和班级教育活动计划;
(2)组织示范教育活动,供实习生观摩,介绍班务工作经验;
(3)指导实习生拟定班主任实习工作计划,并指导执行;
(4)对实习生班务实习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5)评定实习生成绩(包括评语和成绩等第);
八、实习生纪律
1、严肃认真地对待实习,积极发挥独立工作能力,努力克服困难,按照完成实习任务。
2、严格遵守一切有关实习的规定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3、服从分配,听从指挥,虚心接受双方教师的指导,不随便议论实习学校的老师。
4、讲文明、讲礼貌、讲公德,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说话和气,态度热情,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学生。衣冠整洁,对于穿奇装异服,留披肩长发和小胡须者,不准参加实习。
5、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和实习用品,借用的书籍、资料仪器及其它用品,应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按价陪偿。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积极参加一切实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实习期间,原则上不许请假,如有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向带队老师请假。实习组长要作好考勤工作。
7、对学习学校的工作有建议或要求,应通过带队老师反映解决,不得自行其事。
8、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违反纪律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降低实习成绩,或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实习资格。
九、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和记载办法
1、教学实习成绩的评定
教学实习成绩用分项累加的办法进行评定,其具体作法如下:
(1)教学实习包括备课、课堂教学、辅导和作业批改三项,其中课堂教学作为实习成绩的主体,占总分的80%;备课占10%;辅导及作业批改占10%,三项累加分数为教学实习的最终成绩。
(2)以上三项分别按相应的表格及具体要求评定(见附表),其中教案和课堂教学成绩的评定均不得少于三次,实习的前、中、后阶段各评一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根据表(一)表(二)的要求分别检查实习生的教案,听取实习生的课堂教学,分别作出评估记录,根据以上三项成绩共同商定评定分数及等第。辅导及作业批改根据表(三)的要求,由实习生自己统计,实习生组长核查签字后,交带队教师的指导教师审阅并评分。
(3)成绩等次由累加分按下列办法折算等次记入教学实习成绩单。
90~100分 评为优秀
76~89分 评为良好
60~75分 评为及格
60分以下者 评为不及格
(附表三页)
2、班主任实习工作成绩评定标准
(1)能深入了解情况,写出切实可行的班务工作计划,工作认真,按时完成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能耐心教育,坚持原则,并能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去影响学生。
(3)能密切联系原班主任,虚心接受指导,对学生能深入了解,进行分析,写出符合实际的报告。
(4)在完成教育活动后的评议会上,能正确地运用教育理论,分析自己和别人的教育活动,并注意不断改进。
符合上述要求,成绩显著者,评为“优秀” ;基本符合要求,工作成绩较好,有少数缺点者,评为“良好” ;成绩一般,存在较多缺点者,评为“及格” ;工作不认真,责任心差,工作出现较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评为“不及格”。
3、实习成绩的记载办法
实习成绩采用教学实习成绩和班主任实习成绩分别记载的办法。按各评分标准写出相应的简明评语,回校后报系上作全面平衡。
4、全校各系师范教育专业的学习都必须在加教育实习,因帮经系领导批准未能参加教育实习,或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应补作教育实习,补作实习时间和方式,由系上提出意见,报教务处批准。补作实习仍不及格或未经批准而不参加教育实习者以教育实习不及格论处,并不得补作实习。学习其满教育实习不及格者不准毕业,办发给结业证书。
十、实习经费
教育实习工作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一切开支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教育实习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支付实习学校指导教师酬金、水电、炊管、办公等费用,以及实习期间交通费、伙食补贴等。
经费开支具体办法和标准见1982年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生产实习经费开支办法》。
十一、实习总结
1、个人小结和小组鉴定
最后一周后两天有于个人小结和小组鉴定。个人小结力求简洁、具体、实际,比较集中地写出自己在一、两个方面的收获和体会。总结参考内容:(1)对人民教师工作在思想认识上的提高;(2)在编写教案处理教材、贯彻教学原则、运用启发式培养学生智能等方面的收获和体会;(3)班主任实习工作中,关于教育原则、教育方法、了解学生、组织集体活动等方面的收获和体会;(4)从教育实习来看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
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进行小组鉴定。鉴定的主要内容是该生遵守实习纪律的情况及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的情况及效果。
2、带队教师的工作小结
带队教师要对本实习队的工作作书面小结,小结的主要内容:(1)本队实习的一般情况:(2)经验和存在问题;(3)对改进学校、系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书面小结于归校后一周内交本系。
3、汇报交流,评定优秀实习生
实习返校后按系进行汇报交流的收获和体会,在汇报交流的基础上,根据执行实习纪律的情况和实习成绩的优劣,生班评选出3~5名优秀实习生。各系要安排时间,组织优秀实习生对一、二年级学生汇报讲课1~2节,开座谈会汇报实习的收获和体会,并展出优秀的教案、班主任工作计划、以及调查报告等,以扩大影响,加强专业思想教育。
4、各系和学校的总结
各系在实习生汇报交流的基础上进行总结,主要总结组织这次实习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实习生的主要收获;对学生的思想、业务素质作出初步分析,提出今后改进教学的意见或建议。
各系在汇报总结基础上,写出本年度教育实习经验总结,于返校后三周内交教务处。
教务处召开各系实习汇报交流会,并作出相应内容的总结,向学校汇报。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修订
安康师范专科学校非师范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组织与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我校非师范专业实践性教育环节,切实提高学生以业技能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培养适应新时期社会区域经济建设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实现我校非师范专业实践性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别是以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与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依据新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着眼点,切实贯彻素质教育原则,着力加强非师范专业学生以业技能,本着知行统一的精神,遵循“深化改革,科学规范,合理配置,强化管理”的宗旨,深化实践性教学环节,构建科学院规范的实践教学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醒配置资源,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我校非师范专业教育教学质量。
(二)奋斗目标
构建适应现代人才培养的思想观念和符合新时期社会进步要求的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模式,着力培育我校实践教学的办学特色,促进实践教学水平和质量上新台阶,培养更多的为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
(三)工作准则
将非师范专业的实践性教学跻入全校人才培养的整体方案之中,使实践教学深入到教学全过程各个层面,保证实践教学的总时数和各个环节;根据专业培养的目标要求,增加实践教学门类,提升实践教学层次;实践性教学不断线和网状循环式教学模式,完善现有实践教学方式方法,强化薄弱实践教学内容;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理顺实践教学管理体制,培育我校实践教育新特色,提高我校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质量。
二、构建科学规范的实践教学体系
我校非师范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由四部分构成:课程实践教学、专业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竞赛活动、非师范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其总体时数要求不少于所有教学时数的50%。
课程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社会实践;专业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实习(野外考察、专业实践等)、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竞赛活动包括计算机技能、各项设计和各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非师范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包括普通水平训练,日语表达、社交礼仪、 及各专业素质训练等。各系要针对各非师范专业学生的具体特点制定相应规范、并采取有力措施使各项制度切实落到实处。
三、有步骤分层次持久开展非师范专业学生以共技能训练
在“系统训练,强化实践,分段实施,严格规范”的原则指导下,坚持以大一到大三职业技能训练三年不断线。
(一)以课程程度等为突破口,加大教学内容的改革力度,增加实用性知识技能和讲授,突出实践性。做到课内、课外相结合、教师辅导和学生自学相结合。创定条件增加室外活动课的时数,加强与相关专业工作的交流与互动,安排有经验相关专业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对学生开展讲座,进行综合技能的认识教育,通过课程内容的实践化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各系部对此要高度重视,制度相应改革细则报教务处。
(二)不断加强实践基地建设,着力加强实践教学
1、进一步提高对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工作重要性认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我校非师范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主要由各系部具体进行,各系部要求有专人负责,并且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经主管校长审批后严格执行,确保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条不紊进行,各项工作要求能够落到实处,对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教务处将对其部管专实施情况进行抽查,保证实践性教学的各项工作进行行令畅通。
2、建立相对稳固的实践基地
各系部对相应的非师范专业,要建立1—2个相对稳固的实践教学基地,要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先进的思想和成果及时宣传和推广到实地基地的共和国,同时,在实习过程中深入了解基地的各项工作对我校学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的意见和要求,进而有针对性地对我校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人才培养模式等作出及时的调整和改进,使我校的毕业生能够美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各项工作。
四、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具体办法
(一)有关系部的职责
1、有关系部要按教学计划中培养目标的要法语编制实习细则及有关文件材料,于实习前发给实习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2、认真选择实习地点;选择实习场所时应注意:
1)专业基地对口能满足要求;
2)就近就地原则,相对稳定,节约开支;
3)生产、工作较正规,并对学生的实习比较重视;
4)能安排解决实习师生食宿,交流便利。
3、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应由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提任,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按1:30的比例配备。
4、做好实习的动员工作
实习前要向学生进行实习动员,讲清实习目的、意义、要法语及纪律,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实习师生进行讨论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5、做好实习过程的检查指导工作
6、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实习结束后,各秒要召开会议,听取指导教师的汇报,完成相关内容总结工作。
(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前要提前下实习基地了解和熟悉情况,与实习基地进行磋商、根据实习大纲要求拟定实习工作计划,做好准备工作;
2、加强指导,对实习生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实习活动。
3、指导教师只要以身作则,宣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4、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实习纪律或有其它错误时,指导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辅导教师应及时处理,并报所在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5、指导教师应定期向实习基地领导汇报实习进展情况,给实习生争取指导和帮助,注意搞和关系。
6、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考核与总结工作。
(三)对实习生的要求
1、实习生应按照实习大纲,实习工作计划的要求与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各项任务。
2、虚心学习,尊重实习基地所有工作人员主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与基地搞好关系。
3、加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学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取得相关书面材料,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报名备案,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实习期不得外宿,更不得擅自单人外出活动。
2)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纪律规定、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保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凡不遵守实习有关规定,造成人身或其他伤害事故者,责任自负。
3)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注意保持公共卫生。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要严肃处理,违法乱纪者,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后果自负。
(四)生产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后,相关系认真进行总结。实习生应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实习总结,系上应写出总结报告,对实习中指导人员和学生的表现予以奖励或惩处。
(五)生产实习成绩考核
1、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全全部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方式可用口试,也可用笔试,或两者结合进行,但着重考核学习实践技能。
2、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评定。对实习中有突出表现者(好的或不好的)可加用评语。
3、成绩考核等级的评定:
优: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中无违纪言行。
良: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中无违纪言行。
中: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主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纪言行。
及格: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但不够圆满。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系统和完整。在考核中基本上能回答主要问题,但有某些错误。实习中虽有违纪言行,但经教育后能改正。
不及格:未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敷衍了事或内容有明显错误。在考核中主要问题不能回答,或有原则性错误。实习中有违纪现象,教育后不改或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
4、实习成绩(含评语)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5、实习不及格者,须重新实习,直到成绩及格为止,所需经费自理。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缺席的时间占全部实习时间的1/3以上者,根据情况令其补足实习时间或重新实习。
五、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实践教学的物质条件
(一)训练经费
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学校划技经费,由系部支配安排。
(二)实习经费
六、附 则
本条例迁用于非师范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尽之处在实施中不断修改补充。
安康师范专科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实施办法
重视和加强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既是贯彻落实新教学方案和强化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基础教育培养高水平的师资和创出我校办学特色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使职业技能训练日趋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师范生培养目标的实现,现根据《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结合我校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办法。
一、训练的目的和原则
对师范生进行系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旨在引导和督促师范生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的理论转化为具体从师任教的职业行为方式和教育能力,缩短步入中学教育岗位的适应期,为师范生毕业后胜任教师工作奠定坚实的基本。职业技能训练的原则是:“系统训练、加强实践、突出重点。坚持一贯、分段实施、严格规范”。即依据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进行全面系统训练,并结合我校多年的成功经验,在进行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活动中强化实践环节,采取课内外相结合,集体组织训练与个人自觉训练相结合,将职业技能训练贯穿在本专业教学的全过程。
二、训练内容与要求
1、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
包括:讲普通话、口语表达(包括朗读、讲演、交谈、教学口语)等技能。
要求:普通话应达到《普通话测试标准》的二级,即能用比较准确的普通话进行朗读、讲课和交谈。中文专业学生达到二级甲等。口语表达达到有较朗读、讲演和讲话能力,口语表达做到清晰、正确、得体,掌握教育、教学、交谈的口语特点,力求做到科学、简明、生动,具有启发性。
2、书写规范汉字和书面表达技能。
包括:书写规范汉字(含钢笔字、粉笔字和毛笔字)训练和常用文体写作等技能。
要求:写字规范正确,笔画清楚,掌握3500常用字的规范要求,自觉纠正错别字;写一手较好的钢笔字、粉笔字和毛笔字;掌握常用文体的写作知识和技能等。
3、教学工作技能。
包括:教学设计、使用教学媒体和编制教学软件、课堂教学、设计和批发作业、组织指导学科课外活动、教学研究等技能。
要求:了解教学设计的方法,掌握制定教学目标、分析处理教材、了解学生、制定教学教学策略、制定教学计划和编写教案的方法;能结合学科特点设计和批改学生作业,课后能评价自己和别人的教学;掌握现代教学媒体的使用方法及常用软件编制的方法,设计制作教学所需的教学软件及简易教具;了解课堂教学的基本教学技能类型,了解各项教学技能的执行程序和要求,并能熟练应用于教学实践;了解学科课外活动的特点、方法、组织形式及活动方案的设计,能组织和指导与本学科教学有关的课外活动;了解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初步运用本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原理进行教学研究,探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4、班主任工作技能。
包括:集体教育技能、个体教育技能、与任课教师和学生家长沟通的技能。
要求:掌握组建班集体的主要方法;了解在中学开展各种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并能实际组织各种活动;了解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掌握对其训练的一般方法。
三、训练方法和途径
1、加大教育理论和中教法教学内容的改革力度,突出实践性,增加实用知识的讲授。《教育学》、《心理学》精减理论部分的讲授,充实教学工作、创造条件,开设有关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教学管理、教育科研等方面的选修内容。力求开辟中学实验教学基地,深入基础教育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使教学有的放失。《中教法》的教学应大力阔斧地改革。深化理论色彩,精减与教育学相重复的内容,把教学的理点放在研究中学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方面,一定要突出实践性,课堂讲授和学生试讲等双边活动应保持2:1的比例。在教学进程中务必安排两周时间到城区中学进行见习,其中一周为教学见习,时数不得低于20学时。一周为班务见习,时间不得少于4天。
2、加大训练力度做到课内课外相结合,教师辅导和学生自学相结合。各系可安排一定数量的活动课程以中教法教师为骨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学生进行教学语言、普通话、板书设计、书写规范汉字等项技能的强化训练。
3、系统训练、分段实施。
技能训练的内容相互交叉,相辅相承贯穿在三年教学的始终,需要整体部署,系统训练。为便于操作和抓住中心,具体实施时分段进行。
一年级重点训练普通话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和语言表达能力训练,以《语基》课教学为龙头,采用五分钟演讲,深讲比赛,在教室、窬舍讲普通话等集体活动中进行。按《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进行规范和训练,重点是熟练掌握现代汉语3500个常用字所组成词语的标准读单,纠正方言语音,能进行方言辩正,能较熟练地在日常活动中使用普通话,要求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学生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二级甲等水平,其它各专业达到二级乙水平,凡达不到标准未能获得合格证的学生,学校举行“普通话二级达标班”再强行训练。
二年级上学期主要抓规范汉字的训练,以《书法》课为基础,训练学生遵守规范正确、字迹清楚、工整美观三项熟练,掌握好3500个常用汉字,纠正错别字。练习毛笔、粉笔和钢笔字,重点练好钢笔和粉笔字。书法课教师和职业技能训练小组成员,要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给学生就布置钢笔字贴练习,要有适当的练习量。学校制定相应的考核测试标准(另行颁布),要求达到乙等水平。
二年级下学期结合《中教法》课教学,重点抓好班务工作训练,包括组织文体活动、集体活动、班团队活动等。主要办法通过《中教法》课的讲授,见习并进行美术、文体组织活动的全面训练,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中学玫主任的一般规律和技能,以期达到能自如地担当班主任角色,争做优秀班主任。
三年级上学期进行的教育实习是对师范生教学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以及其它教师职业技能的综合系统的检验,一方面要在教育学习中使用已部分掌握的教师职业技能,另一方面要根据基本教育实际调整、充实和加强教师职业技能,产习结束后,要根据实习中发现的职业技能训练中存在的弱点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填平补缺等补课措施,强化训练,力争在毕业时有明显的提高。
4、各方协同,形成合力。技能训练既是教务处及职业技能训练部门的主要职责,也是各系(室)及学生工作、群团工作的重要任务,它是我校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各部门都应协同工作,形成合力。在以职业技有训练部门为主渠道进行训练的基础上,第二课堂活动,都要渗透技能训练的内容。各系及学校有关部门应定期举行多种形式的竞赛、表演等活动,创造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的良好氛围。
四、考核制度
1、要进行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坚持平常考查与期终考核相结合,分阶段考核与毕业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凡考核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者,要进行补考,否则不得参加教育实习,亦不得毕业。
2、教务处根据《大纲》要求以及有关标准和我校实际,制定《安康师专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以便统一运作。
3、考核突出实践性,以实际应用、操作能力为基础,以现场、单人考核方式为主进行。
4、考核建立师范生职业技能考核档案,每次考核结果要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五、实行证书制
为了加大技能训练力度,使本项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从一九九八-一九九学年度开始实行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按照《大纲》训练内容和学校考核标准,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安康师专学生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均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三种。为了突出加强普通话和书写规范汉字技能的训练,同时实行普通话和书法单项等级证书。一、二年级主要进行单项证书的考核发放工作,时间一般在学期末进行,三年级进行综合证书的评定和发放工作。按技能训练各项考核标准打分,所对应的等级发放《安康师专学生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凡拿不到该证书,且未获得普通话或书法两种单项证书的学生,不得如期毕业。
六、奖励办法
为鼓励各系加强师范生技能训练工作,不校设立《安康师专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优胜奖》,每位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在毕业前考核评定完毕后,各系进行总评,凡获得《安康师专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等级证书》及格证书达85%以上的系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及细则待后制定颁发。
七、组织机构和实施办法
1、师范生的技能训练,由教务处统一部署和领导。职业技能教研室具体安排实施,各系(室)紧密配合,组织落实。
2、各系成立职业技能训练领导小组,由副主任负责,成员是中教法教师,辅导员,系秘书和在本系的学校职业技能教研室教师(公共课教研室的有关教师分配到各系)。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系(室)的职业技能训练工作。并尽快建立正常的活动制度。教务处在考核基础上,给小组成员计入相应工作量。
3、学生的技能训练场所,一般以本系各班为单位,由各系自行解决,大型活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一九九七年十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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